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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什么神秘的,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那些观察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来罢了。
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
我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
我用放大镜观察到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
如果这个人修剪过指甲,决不会如此。
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呈薄片状,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的。
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
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
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有这个牌子,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
正是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才能让你看出一个出色的侦探与葛雷格森、莱斯特雷德之流的不同之处。”
“那红脸是怎么回事儿呢?”
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
目前情况下,你还是暂时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额头,说:“我都有点晕头转向了,越想越觉得神秘莫测。
如果真是有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样才能逼着另一个人服毒呢?血又是从哪里来的?既然不是抢劫案,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是怎么回事儿?最要紧的是,第二个人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用德文写下‘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才能把这些问题一一联系在一起。”
我的同伴赞同地微笑着。
他说:“你把这桩案件中的难点总结得很简明扼要,总结得不错。
虽然我已经能确定一些主要的事实,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不够清楚。
至于莱斯特雷德发现的那个血字,是要暗示这是社会党或是什么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歧途。
那字不是德国人写的。
你如果注意看,就能发现字母A有点像模仿德文的样子写的。
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
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自不甚高明的模仿者之手,而且他还有点儿画蛇添足了。
这不过是个诡计,想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
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想已告诉你够多了。
你知道魔术师一旦把自己的戏法揭秘,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我把我的工作方法跟你说得太多,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其实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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