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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教子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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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原名贤琮,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人之一。
他在新中国成立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对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董必武同志一直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平时,他练习毛笔字总是用一些旧报纸,大楷写了写中楷,中楷缝里插小楷,一张纸总是写得密密麻麻的。
一块毛巾先擦脸,旧了擦手,再破旧了就中间剪开两头接上用来擦脚。
而且,他不但自己这样做,还十分重视培养子女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在他的儿子良翮小的时候,董必武同志用《锄禾》一诗作儿子的启蒙教材,常常为儿子讲解,并且要求儿子背诵。
从小学到大学,家里一直对良翮采取“实物供给”
的办法,牙膏用完了给牙膏,毛巾太破了给毛巾,从来不给钱买其他零食和消费品,只给刚够来回的车费。
一次良翮一心想买一双自己喜欢的布鞋,竟从车费中三分五分地积蓄了两年。
1953年前后,董必武同志一家住在钟鼓楼后的一个有很大后花园的有院子中,院子里房子布局很合理,也很有气魄。
传说这个院子曾是个王府。
在这里,春天有海棠花、桃花;夏天有浓荫;秋天有葡萄、海棠、枣;冬天银装素裹,别有一番趣味。
董必武也很喜欢这个住所,但是,过了几年,他还是决定搬进中南海。
一天,他在办公室的躺椅上坐着看文件,女儿董楚青进去跟他说起这个院子大、好玩,意思是希望爸爸改变搬家的决定。
董必武笑着听女儿说完后,认真地向她解释道:“这个地方房子好,花园也很漂亮,你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地方呢?说没有是太绝对了,起码是很少。
对不对?为什么还要搬呢?”
接着,他伸出握拳的左手,用右手拨开食指,说:“第一,为我一个人,要有警卫排,要烧锅炉,要煤,要人跑这么远来送文件。
这样要占用多少人力物力啊!
搬到中南海,这些都解决了,为国家节省了人力物力,我还不该搬吗?该搬。
第二呢?”
他说着,伸开中指,“我上班太远,要坐很长一段距离的汽车,这要用掉不少汽油。
如果家在中南海,再去上班就近了一半路程,就节约了一半汽油。
我们国家穷啊!”
最后一句话,好像是从他的心底发出的叹息。
就这样,为了给国家节省开支,董必武一家搬人了中南海怀仁堂东侧的一套二进的院子里,一直住到1968年春末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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