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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嘱令切实查核,其中有无别故。
查今春在保公举请愿代表之时,刘(春霖)曾声明不见书稿,不肯列名,亦不投票,此则在保同人之所共知。
今复到该堂(保定高等学堂)查问,据称实由他人未经面商,辄为代写,遂致彼此歧误。
昨日为敝处议事之期,刘适到会,当出尊函示之,并叩其说。
据(刘)云,所寄京函,系先有友人来书询及领衔之事,是否自行画诺,因复书谓国会非不赞成,但此次领衔实未预闻。
此不过与友人问答私函,并非上书政府声明捏写也。
又云前在津、保屡经宣言,如不见书稿,断不列名者,只以书稿未及览读,不知措词若何,不得不兢兢致慎,并非有反对国会之意。
但友人不知,而代为书名,在数十万人之中不过沧海之一滴,固亦无足轻重。
若既使领衔,责任至重,岂宜不与一商,不待承诺,又不以书稿见示,而强使为之乎?此皆刘君所以答敝处者,谨直录以闻。
至其名册存在尊处,是否本人自署,其字迹当可辨认。
专此敬复
即请公安
保定国会请愿事务所同人启五月二十六日(7月2日)[13]
可是,顺直请愿同志会一直未出来公开澄清事实,有些报纸还在相继转载,甚而攻击刘春霖反复无常,取媚政府,卑鄙无耻。
刘春霖不能释然,7月3日又致函顺直请愿同志会说:
前复一函,谅邀鉴及,理由如有不足之处,尽可来函责备,不敢不屏息以听。
乃不闻正当之诘责,而各报忽纷纷诟詈,异口同声,虽不言从何访来,然有心人已可约略而得之矣。
此事关系鄙人名誉,不能不一白区区。
查《大公报》载直人欲举一素有名望者为领衔代表,于是公推某,某亦承认,遂定议云云数语,最为此事扼要关键,但能查明此语之真妄,则彼此是非可不言而决矣。
所谓公推者出于何人?推于何时?公推后何时通知?当面通知乎?以书通知乎?鄙人之承认,当面承认乎?以书承认乎?此等事必有确凿凭证,非可捏词妄栽,遂成定罪也。
善哉,各代表团致贵会书曰,并未知会与自食其言,二者无一而可。
吾又谓鄙人与贵会,二者必居其一,究竟未知会乎?自食言乎?愿各平心细想,勿争意气,取闹一时也。
至各报谓鄙人上书政府声明一事,前函已证其妄,兹不复赘。
同一天,他又致函《大公报》说:
鄙人对于国会请愿不认代表领衔一事,各报纷相诟詈,今事实尚未查明,而妄事批评,徒自失其价值而已。
报纸为主持清议之地,应先详悉调查,事实既明,是非自定。
鄙人若果无理,百口何以自解;若或不加详察,辄肆讥评,鄙人亦必有相当之对付也。
二十五日(7月1日)《北方日报》、《民兴报》所登各函,足备社会研究。
兹又有致同志会书,亦请比而录之,无任企幸。
[14]
《大公报》虽然没有对先前刊登的新闻声明更正,但在7月6日以前陆续登出了上述各方面的往来信函和刘春霖致《大公报》的信,无形中作了自我批评,也算是表明了态度。
此后真相大白,风波即告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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