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久久文学】地址:https://www.jjwxx.com
秦俑馆前的特大爆炸案
banner"
>
1991年3月20日,临潼县公安局向省市公安机关和附属单位发出了一份通报:
秦俑馆前发生特大爆炸案的情况通报
3月19日中午1时10分左右,秦俑馆附近约300米处的华岳照相部秦代服装照相点,发生特大爆炸案。
炸死3人(董××,男,19岁;邢××,女,19岁,两人均为照相点工作人员;另一名王建荣,男,26岁,白水县尧禾镇北草村6组农民),炸伤3人。
临潼县公安局局长王凤学、副局长郝金岗、张发战,以及副政委张忠全等人,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
王建荣自幼丧失父母,婚姻问题迟迟不得解决,生活失去信心,加之对现实生活不满,3月1日就写好了长篇遗书,要一死惊人。
3月19日上午,他提上装有炸药、雷管的皮箱,于当天11时左右赶到秦俑馆附近,在仿造的铜车马上照相时引爆自杀。
同时还在其家中搜出了存放的雷管等罪证。
事隔一天之后的3月21日,《陕西日报》在头版公开报道了这则令人震惊的消息:
临潼县公安机关查清一起爆炸案
本报讯本月19日中午,临潼县境内秦俑馆以东300米处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3人,轻伤3人。
省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开展破案,抢救受伤群众,在白水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8小时查清全部案情。
罪犯王建荣,现年26岁,白水县农民,因婚姻问题产生悲观轻生思想,留下遗书,携带爆炸装置,于3月19日中午1时许来到秦俑馆附近的华岳摄影部秦代服装照相点。
当工作人员为其拍照时,引发爆炸。
除王犯当场炸死外,另两名照相点工作人员也被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省公宣)
可以看出,《陕西日报》的这则报道,实则是临潼县公安局所发通报的改写,其内容基本是重复的。
但只要仔细对照两篇报道,又不难发现,《陕西日报》在报道中将“在仿造的铜车马上照相”
悄悄地隐去了。
这绝不是作者的疏忽和遗漏,恰恰是花费了一番苦心才做出了这样的抉择。
其目的是为防止读者将仿造的铜车马误为真正的铜车马,而引起不良的社会效果。
但是,作者的这番苦心最终还是没有达到目的。
就在爆炸案发生的数日后,当地农民以及西安市众多的市民、游客,还是把假的当作真的流传开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