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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创作成了双向的成全。
画《七里香》系列时,我先写诗,让词语的节奏决定构图的韵律:短句对应留白,长句对应蔓延的枝桠。
写《边缘光影》组诗时,我又先作画,让色彩的冷暖暗示情感的温差——群青的孤寂、赭石的温暖、钛白的顿悟。
一位评论家曾问:“您到底是画家写诗,还是诗人作画?”
我答:“我只是一个用两种感官同时生活的人。
眼睛看见时,耳朵在听;手指涂抹时,心在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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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乡:从乡愁到源头
然而,在西十六岁之前,这种交融总有一层隔膜。
诗与画都在寻找着什么,但寻找的对象始终模糊——那是父亲的草原,是地图上的名字,是乡愁的标本。
一九八九年站在真正的草原上时,隔膜突然碎裂。
不是因为找到了答案,而是因为问题本身发生了改变。
我不再问“故乡在哪里”
,而是开始问“我是谁——当我的双脚终于站在祖先站立过的土地上时”
。
这个问题的重量,让诗与画同时坠入更深的水域。
之前画草原,是基于想象:浪漫化的绿色、理想化的牧人、怀旧化的蒙古包。
真正的草原却粗粝得多——风是割面的,草是坚韧的,天空的蓝有一种不容分说的威严。
我的画笔第一次感到恐惧:这些简单的、本质的事物,要如何描绘才不辜负?
我几乎停笔一年。
只是带着相机和笔记本行走,学习草的名字、云的形状、风的语言。
首到有一天,在呼伦贝尔,我看见一位老牧人蹲在草地上,用手拨开草根观察泥土的湿度。
那个姿势如此谦卑,如此专注,仿佛大地是一本需要俯身才能阅读的书。
我画下了那个背影。
没有画他的脸,只画他弯曲的脊背线,画他手掌与大地接触的那一小片阴影。
画完后,我写下:
“终于懂得谦卑在长过膝盖的牧草面前我只是另一株会行走的植物用根在记忆里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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