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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弓矢而后持弓弔丧助驱禽鸟,这比弹说似近于事实,虽然古代生活我们还未能怎么知道。
或者再用刍灵代人持弓,设在墓地,后来移用田间,均属可能,不过都是推测渺茫之词,有点无征不信,而且我们谈吓鸦也不必苦苦研求他的谱系,所以就此搁起似乎也没有什么妨碍。
日本语加贺之的语源解释不一,近来却似乎倾向于《俚言集览》之旧说,云起于以串夹烧灼的兽肉,使闻臭气,以惊鸟兽也,故原语的意思可解作“使嗅”
。
川口孙治郎在所著《飞騨之鸟》中卷论案山子的地方说飞騨南部尚有此俗,田间植竹片,上缠毛发,涂猪油,烧使发臭气,以避野兽。
早川孝太郎编《野猪与鹿与狸》中讲三河设乐郡村人驱野猪的方法,其一即是烟熏,“用破布为心,上包稻草,做成长的草苞模样,一头点火,挂竹竿尖上,插于田边。
有极小者,夏天割草的女人挂在腰边,可避蚊虻,野猪闻布片焦臭气味亦不敢近也。”
书中并图其形,与草人亦相去不远。
二书皆近年新刊,为乡土研究社丛书之一,故所说翔实可信,早川氏之文尤可喜。
至于案山子三字全系汉文,日本不过借用,与那使他嗅是毫无关系的。
这是怎么来的呢?《飞騨之鸟》中卷云:
“《嬉游笑览》云,惊鸟的加贺之,或写作案山子,是盖由于山寺禅僧之戏书吧。
但是还不能确定,到了《梅园日记》,才说得稍详,今试引其大要于下。”
“据《随斋谐话》,惊鸟偶人写作案山子,友人芝山曰,在《传灯录》《普灯录》《历代高僧录》等书中均有面前案山子之语,注曰,民俗刈草作人形,令置山田之上,防禽兽,名曰案山子。
又《五灯会元》,《五祖师戒禅师》章有主山高,案山低,主山高崄崄,案山翠青青等语。
案主山高,意为山之主,案山低,意当为上平如几案。
低山之间必开田畴事耕种,惊鸟草人亦立于案山之侧,故山僧戏呼为案山子,后遂成为通称欤。”
上文征引层次不甚清,又虑有阙误,今姑仍之,只一查《景德传灯录》,在第十七卷《洪州云居山道膺禅师》条下有这一节:
“问孤迥且巍巍时如何,师曰,孤迥且巍巍。
僧曰,不会。
师言,面前案山子也不会。”
注不知是哪里的,我查不出,主山案山到底怎么讲我此刻也还不大明白。
但是在第二十七卷找到了拾得大士的一件逸事,虽然没有说案山子,觉得仿佛有点儿关连:“有护伽蓝神庙,每日僧厨下食为鸟所食,拾得以杖抶之曰,汝食不能护,安能护伽蓝乎?此夕神附梦于合寺僧曰,拾得打我。”
把金钢当作案山子,因为乌鸦吃了僧厨下食,被和尚打得叫苦不迭,这里边如没有什么世间味,也总可以说有些禅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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