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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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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刚过,我回到我住的旅馆。
我和凯南·库利长谈了一番,在我的记事本里填满了好几页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他的朋友、生意伙伴和家族成员的名字。
我去车库检查了弗朗辛的丰田凯美瑞,发现那盘贝多芬磁带还在磁带卡座里。
就算弗朗辛的车里还有其他线索,我也没有发现。
我没能检查用来运送尸体碎块的灰色天霸。
绑匪违章停车,交管局的拖车在周末的某个时候把车拖走了。
我可以想点儿办法查到它的下落,但那有什么用处呢?这辆车肯定是绑匪为了弃尸而偷来的,而且从车况来看,很可能早就被车主扔掉了。
警方鉴证人员也许会在后车厢或车里找到污渍、织物纤维或其他什么证据,说不定能变成一个有价值的调查方向。
但我没有能做这种鉴证工作的资源。
到头来我很可能只是在布鲁克林跑来跑去,搜寻一辆多半会对我守口如瓶的破车。
我们坐进别克车,走了一条漫长而迂回的线路,途中经过达戈斯蒂诺超市和大西洋大道上的阿拉伯美食世界,然后向南到海洋大道和法拉格特路路口的第一个电话亭,然后沿着弗拉特布什大道向南,再沿着N大道向东,开到韦特兰斯大道上的第二个电话亭。
我并不是非要亲眼见到这些地点不可,盯着投币电话看不会让你突然得到海量的情报,但根据以往的经验,到现场去走一走人行道,爬一爬楼梯,亲身体验一下氛围,花费的这些时间往往是值得的。
这能营造一种真实感。
这么做同时也让我带着库利兄弟再次从头到尾过了一遍案情。
在警方调查中,目击证人几乎总是会抱怨说他们必须向不同的人反复讲述同一件事。
在他们看来,这么做毫无意义,但其实这么做很有意义。
你向很多不同的人讲述了很多遍,也许你会想到什么你先前遗漏的细节,也许不同的人会听到其他人忽略的要点。
途中我们在弗拉特布什大道上的一家咖啡馆停了停,这家店叫阿波罗,我们三个人都点了希腊烤肉卷饼,味道很好,但凯南几乎没碰他那份。
出来后,他在车里说:“我应该要个煎蛋或者其他什么的。
自从那天晚上以后,我就没法吃肉了。
我连碰都不想碰,一进嘴我就想吐。
我相信我迟早能克服,但最近我必须记住点别的东西吃。
真是没道理,点的东西送上来,你却没法逼着自己吃下去。”
彼得开着凯美瑞把我送回家。
自从绑架那天以来,他就住在位于殖民路上的弟弟家,晚上睡客厅沙发,他需要回一趟他的住处拿换洗衣服。
要不是这样,我肯定会打电话叫出租车。
我喜欢搭地铁,我在地铁上很少会感觉不安全,但口袋里揣着一万美元还要省那点儿出租车费,似乎有点儿吝啬过头了。
要是碰到抢劫,我肯定会觉得自己在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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