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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义庄。
豆大的雨点砸在朽坏的木板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如同无数冤魂在永无止境地敲打着棺椁。
潮湿的霉味混杂着尸身特有的腐败气息,弥漫在这座摇摇欲坠的建筑里,几乎凝成实质。
林夜掐灭了手里最后半截劣质驱尸香。
刺鼻的烟雾勉强驱散了些许寒意,却驱不散这地方渗入骨髓的阴冷。
他就着一盏昏黄油灯的光,将一根细长的针在火焰上反复燎烤,直到针尖微微泛红。
“王老哥,对不住了。”
他低声念叨,声音在空旷的义庄里显得有些突兀,“走好看路,黄泉道上别回头。
下辈子投胎,记得千万避开酉时三刻出生的人,命犯七杀,克亲克己,不是个好时辰。”
这是他穿越过来后,从原主零碎记忆里学来的行业黑话——给死人办事,总得说点什么,图个心安,也免得冷场。
针尖刺入面前那具浮肿发绿的皮肉,发出轻微的噗嗤声。
尸体是个从河里捞上来的“河漂子”
,不知泡了多久,五官早已模糊不清,像融化的蜡一样黏连在一起,皮肤苍白起皱,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河水腥臭和腐烂味。
三天前,他还在现代殡仪馆里,给一位因车祸去世的年轻女孩整理遗容,小心翼翼地为她打上粉底,遮盖伤痕,让逝者以最安详的姿态告别世界。
而现在,他却穿成了这个大周朝最卑贱、最晦气的职业——义庄收尸人。
原主是个同样叫林夜的少年,胆小懦弱,前几日不知怎么触碰了一具被送来的、长满诡异青铜锈的尸体,当场暴毙,这才给了他鸠占鹊巢的机会。
留给他的,除了这段不属于他的记忆,便是这满屋的尸臭和家徒四壁的贫寒。
“啧,这古代的防腐技术,真是落后得可怕。”
林夜一边熟练地用薄刃刮去尸体表面腐败的组织,一边暗自嘀咕。
现代化学药剂和手法在这里是别想了,只能靠着原主记忆里那点粗浅的草药知识和自己的理解来处理。
他翻动尸体,准备清理背部。
手掌按在冰冷黏滑的皮肤上,忽然摸到后脑勺靠近脖颈的地方,有一处极不自然的凸起。
不是骨头,更像是…埋了什么东西?职业敏感让他立刻警惕起来。
他凑近油灯,仔细拨开那处被水泡得稀烂的头发。
借着昏黄的光线,他看到皮下隐约透出一点不自然的青黑色。
屏住呼吸,他用最细的针尖,小心翼翼地挑开那一点皮肉。
噗!
一颗只有指甲盖大小、浑浊不堪、几乎与腐烂组织融为一体的眼球状物体,竟从皮肉里被挑了出来,滚落在他掌心,那诡异的瞳仁仿佛还转动了一下,直勾勾地“盯”
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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