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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这本书里还记载了当时已为数不多的“直男”
的事迹。
比如戈登高地团(苏格兰人组成的军团)的孟希斯中尉,他带着一把祖传的苏格兰阔剑(直身双刃剑)上了战场,并于1880年在坎大哈之战中使用这把剑与一名阿富汗加齐(狂热的伊斯兰宗教武士)单挑并杀死了后者。
六十年后,另一个疯狂的苏格兰直男杰克·丘吉尔(JackChurchill)也带着自家祖传的苏格兰大宝剑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看来苏格兰人是有直男传统的。
大名鼎鼎的疯子杰克
19世纪,法国人再次修改了迅捷剑和小剑,使之变得更加安全,也使剑术彻底竞技化,变成了一种时髦的运动,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击剑。
迅捷剑成了“Epee”
(重剑),而小剑则变成了“Fleuret”
(花剑),最终军刀也被日益发展的枪械和刺刀逐出战场而成了“Saber”
(佩剑),这就是击剑项目三个分项的由来。
尽管这三种击剑运动使用的“剑”
(姑且这么说吧)让普通人看起来难以分辨,但我们还是能从规则上依稀辨认出它们祖先的面貌。
源于迅捷剑的重剑运动只允许刺击,有效部位是全身,这大致符合迅捷剑的技术特点(其实它也可以砍),重剑的重量只有迅捷剑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源于小剑的花剑运动的中文名称来源于法语的“Fleur”
(花)一词,大概是指小剑常用的花朵型护手盘。
小剑也只允许刺击,有效部位是躯干,这也与小剑的杀伤特点一致(上文已经讲过,针对躯干的穿刺是可能致命的)。
源于军刀的佩剑运动的中文名称很可能是为了避免混淆,因为军刀(Saber)和佩剑(Saber)是同一个词。
尽管佩剑是一根直的金属条,但规则依然是可劈可刺,有效部位是整个上半身(真正的军刀对战中也确实很少有人去进攻对方腿部,因为这会让你把整个头部和大半个上半身都暴露给对手)。
时至今日,随着电子计分器的广泛使用,击剑逐渐变成了一种两个人比拼谁在十六分之一秒(人类反应速度的极限)内首先主动与对手同归于尽的荒诞运动(武艺的意义在于击倒对手的同时保全自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互相刺中根本没有现实意义),彻底失去了剑术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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