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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质的。
这三个字,让无数林中百姓魂牵梦萦。
他们,是没有铁制武器的。
中原的汉人不卖,清国的女真人,一样不卖。
忌惮与嫉妒双重生效,不再浪费时间,沙姆沙抢下了能够第一时间南下回家运送斩获的西城发起了进攻。
但是……
仅仅只有不到五百人,却让三天的时间里,抛下了一百多具尸体与无数伤口的沙姆沙部落损失惨重,却始终不能攀爬上城墙,哪怕只是在城墙上短暂地与那些俄罗斯仆从军短兵交接。
原因,实在很简单。
两门口径不大,只有寻常人胳膊粗的火炮,以及无数火绳枪就实现了完美的火力压制。
更别提还有那些拿着刀枪剑斧的仆从军。
他们投靠了俄罗斯人以后,纷纷焕然一新,骨制的箭头纷纷换成了铁的。
相反,沙姆沙的勇士们却只能使用骨头打磨的箭头,用粗糙的木制或者石质的狼牙棒。
这样糟糕的武器,哪怕是沙姆沙自己看了,也是感觉可怜得幸酸。
他是见过市面的,知晓清国的军队如何完成铁器化。
然后,他就在自己看不起的火铳之下,让无数部落里勇敢的武士一个个被收去性命,倒在路上。
最终,当足足丢下了一百具尸体以后,城内大门打开。
虽然只有一百多人,但冲出来的那些哥萨克骑士却仿佛千军万马一样,一冲之下,四千余人死伤枕籍。
一场十倍悬殊的围攻之战,就这样以戏剧化的方式落幕。
沙姆沙输的很惨,很不甘心,却又很认命地接受了现实。
就当他已经接受现实的时候,却又来了这么一群年轻人。
对,宁威并不苍老。
跟随朱慈烺的他现在依旧只有三十岁,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正当盛年。
就是这样一群年轻人,身穿厚实保暖精心制作的棉衣棉裤,脚踏皮靴,看起来精干利落,又配备着比罗刹人还要好的武备,告诉他。
告诉沙姆沙这个失败者,他们……要用仅仅只有一百来人的力量,去打下阿尔巴津城。
要知道,这一回,可没有其他三千多人去阿尔巴津城的其他面城墙助攻吸引注意力!
思考了很久,虽然很厌恶,沙姆沙还是忍不住那五十支中兴一式步枪的诱惑,决定跟随出战。
他想得很清楚,哪怕这一战输了,只要拿到这五十支中兴一式步枪也是赚大了。
步枪握在手中,迥异于粗糙的木棒石棒。
人类打造的工艺展现的力量,让沙姆沙抚摸枪柄的动作,仿佛在抚摸心爱的少女一样。
事实上,他认为,这比心爱的少女还要让人值得开心。
不愧是林中百姓里排前的部落,沙姆沙手下的五十名勇士很快就初步掌握了射击步骤,一学就会,更是精度不差。
除了难以排列成列以外,都是难得的上等兵源。
这些人练枪的动作,看得宁威目不赚钱,充满了垂涎。
开发东北,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是钱?
不,朱慈烺富有四海,有恒信商行,私房钱比国库还足。
是粮食?
一声令下,整个东南有的是足够的粮食转运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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