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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想打排球,这条肌肉一定要练好。
耳朵被触碰到了,明显不再是指尖、指腹,不是肌贴的横竖纹。
反而换成了柔软的嘴唇。
来不及感受是冷的还是热的,乐星回只知道它是软的。
陶最哪里都硬,脾气硬、语气硬、骨头硬,为什么……偏偏嘴唇是软的呢?太可怕,太震惊,陶最居然有一张正常的嘴,他就这样亲别人的吧?亲得好熟练。
耳洞的位置被轻轻一碰,眼睛快速飞眨,眼皮的小痣着急忙慌地掉出来。
亲一下就不疼了,这是一个谎言,乐星回从小就知道。
练习垫球时戳伤手指,陶最的亲亲根本不管用。
但他现在忘记了耳洞有多疼。
身体还疼,脑袋忘记了。
感应疼痛的区域被挖掉一块。
陶最亲得那么随意,那么自如,和他吹气没什么差别。
他重新回到刚才的姿势,这一刹那,他生命中的时间走得很慢。
窗外正在聚拢的乌云,落在大学玻璃上的透明雨水,自己的心跳,都属于很慢的范畴。
嗓子更想喝水了,乐星回抬头看着他,僵硬地问:“你在干什么?”
“不干什么。”
陶最摇摇头,又问,“你瞧,是不是不疼了?”
“……你真是个混蛋,真混蛋啊。”
乐星回一刹那把他和混蛋联系到一起,摆明了的事情。
但略略雀跃的心跳又代替了他的回答。
只是雀跃一下下,并不隆重。
陶最小时候就亲过自己了,在这个人眼里,亲一下耳垂和吹一下耳垂没有差距。
因为他把自己当成了亲弟弟,所以才这样。
哥哥和弟弟亲密无间,他们吃、睡、住、玩都在一起,上初中时乐星回夜里起夜还要去叫上他,让陶最陪着他上厕所。
陶最困恹恹地靠着洗手间的门,像睡着了一样,但只要他在,乐星回从不觉得黑夜冗长可怕。
“哈哈,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好人吧?”
陶最的声音闷在雨声里。
他当着乐星回的面,撕掉了手指上的肌贴。
乐星回总是被他的小动作轻而易举夺走注意力,看陶最腕口的青筋,指甲上的白色月牙,皮肤的纹理。
“好人还是混蛋,都是变数,世界上没有人会一直一样,也没有人会一成不变。
我现在可以是一个好人,明天就是一个混蛋,后天可能就是一个大混蛋。
我现在是个正人君子,明天可能就是一个地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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