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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拿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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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眯起眼睛,像是被这些堪称光污染的光芒给晃着了。

韶光则一眨不眨地盯着,像参加高考的学生一样惴惴不安,生怕错过什么必要的细节。

“它是活着的。”

静静注视了一会儿,韶光终于伸出手掌,挡在面前。

话音刚落,这棵虚华之木一抖身上的五色光芒,声音威严而低沉:“既来觐见神明,为何还不跪拜?”

唐明刚要开口嘲讽诺亚的土皇帝作风,忽然想起对方的确是精灵族太上皇,默默闭上了嘴,装作没听见的样子。

韶光迟疑片刻,偷偷给唐明抛去一个求助的眼神。

他是罗拉帝国的遗民不假,罗拉帝国的皇帝至高无上,所到之处众臣民无不五体投地虔诚拜服,但他生于神灾之后的两百年,偌大的人类帝国早已分崩离析,化为历史的烟尘。

俗话说天高皇帝远,而他面临的情况是天灾皇帝死,这辈子见过的世俗地位最高的人是红川镇的城主灵武。

如果罗拉帝国还在,以他年纪轻轻就成为A级异能者的资质,无论是进入教会成为地区主教,还是受封疆土成为一方诸侯,似乎都大有可为。

A级异能者虽然不多,但也不在少数,罗拉帝国掌握的资源足以批量制造A级人造人,相比之下,还是潜力更被上面的大人物看重一些。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灵武之所以被红川镇遗民尊称为城主,正是因为他的实力在罗拉帝国时代足以统领一城。

但他偏偏出生在这个时代,没有被腐朽落后的上层阶级同化为尸位素餐草菅人命的贵族,那些安逸享乐的日子从来都与他无关,生存的压力迫使他迅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大祭司。

如果没有神灾的威胁,或许他只是罗拉帝国治下一个普通的异能者罢了。

所以际遇真的很奇妙。

韶光如是想。

比如平凡的他生活在红川镇中,就像生活在沙漠里的绿洲,有一天外出寻找水源的时候忽然捡到了传说里的许愿神灯,获得了成为神灵眷属的机会!

他已经全然忘记了自己把唐明误认为人饵并且痛下黑手绑架对方的事情,甚至试图在记忆里美化为神灵恩赐的缘分。

其实于他而言,磕个头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他光磕头就能通过幻境的考验,他能一直磕到脑震荡晕厥过去为止。

但心诚只是考验的基础,想要成为神明认可的恩眷者,智慧、才情、实力都是重要因素,光有虔诚的人是做不了神使的,只会变成狂信徒。

韶光不是傻子,虽然他的成长环境很简单,只需要勤奋学习、向外探索和全力战斗,没有过多的人情世故需要他往来,也没有什么人际关系需要他费力维系,但他的情商不低,很会察言观色。

唐明对诺亚的态度一路上他都看在眼里,怎么会看不出这位神子对精灵族的缔造者有些不忿,一言一行都能看出这位的不满,甚至可以说毫无尊重。

混乱之子的态度是否代表了混乱之神的态度?难道诺亚是萨默尔秩序一系的从神,所以萨温和诺亚并不对付?

他接受的是萨温的考验,并且在混乱之子林德尔·诺曼先生的指引下弃暗投明,由信仰秩序转为信仰混乱,侍奉的自然也是混乱之神萨温,怎么能跪拜诺亚呢?

韶光头脑风暴中,唐明却直接一揣手,语气不疾不徐:“我是诺亚请来的客人,不是祂的子民,为何要跪?”

虚华之木摇了摇树冠:“我无法辨认你的身份,这是觐见的规矩,你当然可以选择不遵守,但一切后果需要自负。”

唐明耸肩:“我并非精灵族裔,即使遵守你们的规矩,诺亚就会对我网开一面么?”

没有“世界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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