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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子廉来的那一日,良岑被从地窖里带了出来。
这是他自被关进地窖以来,头一回完整地望见忘川的天。
忘川的天不是蓝的,是一种介于灰与黑之间的颜色,像一块被反复浆洗了太多遍的旧布,纤维尚在,颜色早已掉光了。
忘川的水从庄子旁流过,黑的,流得极慢,慢到你盯着它瞧久了,会觉得它不是水,是一道凝固的创口。
杜鹃一族的庄子建在河岸上,黑石砌的屋舍一栋挨着一栋,石缝里生着暗红的苔藓,与地窖壁上的如出一辙。
族人们远远望见良岑被带出来,停下步子瞧了两眼,便又继续走自己的路了。
无人言语。
杜鹃一族的话本就不多,厉鬼化形之后更少。
他们用眼睛说话,用阴气的流动说话,用沉默里压着的那些东西说话。
榭瑾走在前面。
良岑跟在他身后,中间隔了三步。
不是良岑主动保持的距离,是榭瑾的阴气在前面铺开了一道无形的壁,良岑每走近一分,那股阴气便将他的胸口压得更紧一寸。
三步,是榭瑾允他靠近的极限。
会面的地方在庄子最外头的一间石屋里。
屋子不大,四面壁皆是忘川的黑石,正中摆着一张石桌,桌上搁着一壶酒与两只杯。
石桌旁立着一个人。
良岑站在门口,望着那人。
宋子廉没有飞升,没有成神,他是凡人。
算起来,由良岑飞升至被贬,至被那屈辱的两百载,至死,至重生,至被关进地窖——凡间已过去了数百年。
宋子廉还活着。
一个凡人活了几百年,面上不可能没有痕迹。
那些痕迹不是皱纹。
是被什么东西从里头撑出来的、皮肤底下的细纹。
极细,像瓷器开片,密密匝匝地从眼角蔓延到下颌,又从下颌蔓延到领口以下瞧不见的去处。
他的眼睛还是同从前一般尖,嘴巴也还是同从前一般——良岑毫不怀疑——毒。
望见良岑的那一瞬,宋子廉的嘴角动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那笑意从嘴角漫开,带着一种说不清是痛快还是刺痛的意味,像一把刀在磨刀石上慢慢拖过去,声音不大,却刮得人耳膜发紧。
“良岑。”
他唤他的名字,两个字从他舌尖落下来,竟带着几分故人重逢的感慨,可那感慨底下压着的,是更沉更冷的什么东西。
“好久不见。”
良岑立在门口,没有动。
他穿着一件不知榭瑾从何处寻来的旧衣,灰色的,质地粗糙,领口磨出了毛边。
在地窖里关了这许多日,他的发乱着,唇上还有上回榭瑾咬破后结的痂,咽喉上那圈指痕虽淡了,仔细瞧仍能辨出五根手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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