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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完毕,作家叫她回家等消息,她察言观色,觉得作家应该对她很满意,被录用的可能性很大。
虽然得到和被接受都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她并没有觉得很开心。
她今年二十一岁,班里的其她女孩在周末总是睡到日上三竿,然后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和男朋友约会,或者两天时间哪儿也不去,就窝在宿舍里,吃着外卖看韩剧打游戏,她不知道有多羡慕她们。
她们有想做就做的白日梦,有想忘就忘的少年愁,生活只囿于情歌一首,故事两篇,知己三五,和心上人一个。
心雅觉得,这就是人在踏入社会之前,最应该享受的最后的狂欢。
但是,那样的生活却离她很远。
她经常要来回奔走于学校和杂志社之间,清早匆匆出门,深夜才疲倦地回来。
有时为了一篇稿子熬到凌晨四、五点,有时又为了某个栏目的创意焦头烂额。
她还曾经去过农村做采访,被野狗追着咬,掉进泥田里面,伤口填满泥水,一瘸一拐地走了几里山路才搭上一辆过路车回城。
那一次,她独自坐在医院的走廊里掉眼泪,身处异地的爸爸正好打电话来,一听到他的声音,她就哭得更厉害了。
爸爸问明白情况以后,在电话里温柔地安慰她,叫她坚强一点,说哭鼻子的心雅可不是爸爸心目中那个能干又勇敢的女孩喔。
她想,那我可不可以不能干?不勇敢呢?
但话都到嘴边了,她还是擦干眼泪,强颜欢笑对爸爸撒了个娇:“嗯嗯,没事啦,我哭完就好了嘛!”
爸爸夸她:“我们家心雅最棒了,你可是爸爸的骄傲啊!”
是呀,想想十六岁时,爸爸给外婆办寿宴,从筛选宾客、印帖派帖,到酒菜的安排,还有寿宴当天的接待,这些任务,爸爸都故意交给了她,而他只是从旁辅助,就为了锻炼她的计划和交际应酬能力。
十七岁,有一个野外生存训练营来小区里宣传招人,爸爸又兴冲冲地给她报了名,这次是为了锻炼她的坚韧和吃苦能力。
十八岁,她参加全国高中生征文比赛,拿了一等奖,爸爸很激动地说虎父无犬女,女儿将来也要像自己一样,成为一代文豪。
在心雅的记忆中,自从父母离婚以后,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几乎都是以成为父亲的骄傲为前提的。
虽然她也愿意并且渴望成为他的骄傲,但同时,她也希望,自己可以在失败的时候哭一哭,如果累了就歇一歇。
但在爸爸的认知里,哭就是软弱的代名词,而人在年轻的时候,休息是等同于偷懒的。
他经常把张爱玲的至理名言挂在嘴边:出名要趁早。
他坚信一个人如果早不出名,那他大概这辈子都出不了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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