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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盛开的红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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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能怎样呢?一旦鲁克斌全须全尾地回来,他不仅在警察面前无法交代,还会重新沦为大家的笑柄。
这会儿樊小超从院外打着电话推门进来,来不及挂断就对孙小圣汇报:“丁雁心说经过DNA比对,商盛开裤子、鞋子上的血迹,和那把单刃刀上的血迹,确定都属于鲁克斌本人。
根据那血迹的氧化程度来判断,那血是三十六小时至七十二小时之内从鲁克斌体内流出的。
而案发当晚是两天前,所以在时间上,这把刀刚好符合作案凶器的条件。”
孙小圣一蒙:“确定是鲁克斌的血?”
“是的。”
这就很吊诡了,这几乎把他们刚刚做出的假设推翻了。
商盛开如果只是个蹚浑水的,那像凶器和血衣这样关键性的证据他又是怎样得到的呢?难道说鲁克斌还是死了?既是如此,商盛开能手握这两样关键证据,怎么可能不知道尸体的去向呢?
想要拼好一堆支离破碎的拼图,就必须要顾全到这张图画的每一处细节。
细节可能是阴谋伪装的,但最终一定会撑起一个事实。
这个案子现阶段可能存在的阴谋有两处,一处是商盛开伪装成凶手的阴谋,另一处是真凶杀人并转移尸体的阴谋。
只有这两个阴谋并列存在,才有可能解释商盛开目前的古怪举动。
这两处阴谋之间必然存在关联,而且关联就是那把带血的刀。
真凶把凶器给了他。
至于他裤子上和鞋上的细微血迹,有可能也源于那把刀。
现在的局面变得似乎有些迷幻了:商盛开有可能没作案,凶手也很有可能另有其人。
商盛开和凶手之间有可能达成了某种协作,然后出于很任性而且不顾后果的心态,商盛开要把事情揽到自己身上。
分析至此,李出阳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摆手打断孙小圣:“你先等一下,你确定那把刀就是凶器吗?”
孙小圣也拿不准,赶快给法医丁雁心打了一个电话,问她那把刀在本案中到底有多大的证据属性。
孙小圣一开始认为,哪怕现在在没有尸体的情况下不能判定那把刀为凶器,它是不是起码也应该算个关键证据,但丁雁心马上反驳了他。
“我可没这么说啊,”
丁雁心还是秉持着一贯严肃谨慎的态度,“我只是说,它符合凶器的条件,但没说它一定就是。
因为仅凭氧化度,没法把血液的流出时间精确到和案发时间十分吻合的地步。
再有,现在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这把刀杀死的死者。
毕竟我还没有见到尸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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