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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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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之前,丁唯珺被叫作g,两个很短促的音节,也不知道具体是聪聪还是匆匆,或是其他类似的文字。
他虽然不知道怎么写,但只要那个男人一喊出这两个音节,那就是在叫自己了,或者说,只要一听到这两个音节,就知道,是那个男人在叫他,这世上只有那个男人这么叫自己。
其他人管自己叫什么呢?小叫花子、小要饭的、小兔崽子、小王八犊子,都是些听起来就活该被拍两巴掌的称呼。
他从有记忆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一天到晚跟着的,就是一个叫老扁的男人。
他管老扁叫“老舅”
,其他孩子也都这么叫。
那时他们住在郊区的一个大院子里,小孩子最多时有十几个,大多是不健全的,有的豁嘴,有的瘸腿,有的眼睛只剩下一只,另一只里塞了个玻璃球子,时不时还抠下来当弹珠玩。
每到开饭时,这群孩子就如狼崽般围着老扁叫“老舅”
,争先恐后,却也怯生生地,怕老扁一个脸色不对,就是一巴掌。
老扁力气很大,下手也没轻重,手掌粗糙而厚实,有时一个巴掌下来,被打的人脸上的红肿半天都消不下去。
白天这群孩子也如同狼群般被放出去,散落在城市的街头巷尾,各有各的片区,安静点的就守一个地方老实地卖可怜乞讨,活泼点的就围着有钱客或是善良客转个不停,不给就拉着衣角不让走。
当然孩子们自己也没法走,老扁有些眼线,或是伙伴,也是挨个街口转,眼神都贼准,一逮一个准。
被逮回去的孩子,当然少不了惩罚。
老扁有个整人的绝招儿,把人倒挂在院子里的树上,拿铁片狠抽脚底板,抽完后脚底板也不出血,就是肿得老高,鞋子都穿不进去,好多天只能爬着走,爬着去乞讨,膝盖和手掌一磨又磨掉一层皮。
他没想过要逃走,确切地说,他根本没有机会逃走,他是院子里少有的健全的孩子,去乞讨时老扁都把他带在身边。
老扁乞讨时靠着点技能——拉二胡,那二胡一拉,就悲悲切切的,他就不用做啥,只管在一旁的地上坐着玩就好。
后来他才知道,老扁其实一直想找机会把他卖掉,赚个快钱。
可踅摸了好几个买家,都没能成交,老扁的心思就躁了起来。
那时他也渐渐长大了一些,差不多有七八岁了,可以自己出去乞讨了,可他太健全了,没有啥可怜相,于是有天半夜,他正在睡觉呢,突然小腿传来一阵剧痛,他疼得哇哇直叫,才看清是老扁提了个水壶,把滚烫的热水淋在了他的小腿上。
那一整片皮肤,没几天就迅速地溃烂开来,可老扁也不给他抹药,就让肉那么烂着,腐肉和新肉纠结在一起,看一眼就恶心得触目惊心。
对他来说,那是地狱的开始。
他就拖着那条烂腿,日日去乞讨,去向人展示那腐烂,从一开始的疼痛难忍感染发烧,到后来生命皮囊的日趋顽强,也就渐渐习惯,没了知觉,那伤口也慢慢地不药而愈,结上了一层顽固的痂。
但老扁是最看不惯那结痂的,每当痂初初结起,老扁都会抓住他的小腿,然后一把扯掉。
伴随着他撕心裂肺的号叫,那小腿瞬间又血肉模糊,老扁一松开手,他便痛得在地上打起滚来,在那翻滚之中,若有缝隙看到老扁的那张脸,便感觉比世间所有鬼怪都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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