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久久文学】地址:https://www.jjwxx.com
《有学集》一《秋槐诗集·赠濮老仲谦》云:
(诗见前引,兹从略。
)
寅恪案:第三章论陈卧子《蝶恋花·春晓》词,引刘銮《五石瓠》“濮仲谦江千里”
条云:“或见其为柳夫人如是制弓鞋底版二双。”
牧斋此诗虽作于顺治五年戊子,但濮老弓鞋底版之制,则疑在前一年丁亥河东君三十悬帨之辰。
或者即受牧斋之意旨为之,盖借以祝贺河东君生日也。
如此寿礼,颇嫌猥亵,若非河东君之放诞风流,又得牧斋之同意者,濮老必不敢冒昧为之。
噫!
即就此点观之,牧斋之于河东君感恩之深,用情之足,一至于斯。
后来河东君之杀身相殉,岂足异哉!
《有学集》二《秋槐支集·次韵何寤明见赠》(遵王注本题下有自注云:“寤明与孟阳交,故诗及之。”
)云:
(诗略。
)
《有学集》二十《新安方氏伯仲诗序》云:
戊子岁,余羁囚金陵,乳山道士林茂之,偻行相慰问,桐、皖间遗民盛集陶、何寤明,亦时过从。
相与循故宫,踏落叶,悲歌相和,既而相泣,忘其身之为楚囚也。
寅恪案:前谓今《有学集》所载黄案期间牧斋相与唱和诸人,大抵表面与政治无关者,如牧斋序中标出林、盛、何等,即是其例证。
实则救免牧斋之重要人物,如函可、梁维枢外,尚有佟国器。
侈氏与牧斋得脱黄案之牵累,较之梁氏,尤不易得明显之记述。
兹请就所见资料,间接推证,或非全凭臆度也。
《有学集》二《秋槐支集·冯研祥、金梦蜚不远千里自武林唁我白门,喜而有作》云:
(诗略。
)
同书同卷《叠前韵送别研祥梦蜚》三首之三云:
少别千年近隔旬,劳人亭畔尽劳人。
(遵王注本作“劳劳亭”
,是。
)谁家窟室能逃世,何处巢车可望尘。
问字总归沙数劫,相看已属意生身。
(此两句注本作“自顾但余惊破胆,相看莫是意生身”
。
)童初近有登真约,为我从容扣侍晨。
寅恪案:冯研祥为冯开之之孙。
其与牧斋之关系,前已论述,可不复赘。
金梦蜚则尚待稽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