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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光线传媒的融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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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线传媒概况
(一)电视制播分离
光线传媒是中国最著名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之一。
提到光线传媒就不能不提中国电视的制播分离。
在计划经济年代,电视台基本上是“自产自销”
,自己包办节目的制作、编排、播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电视台企业化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效益和运行效率越来越受到重视。
与此同时,电视频道的数量迅速增加,节目资源出现匮乏。
在这种形势下,一些发达地区的电视台开始摸索制播分离的道路,即电视台不再包办所有节目的制作,把一部分节目交由台外专门的制作机构制作。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第一批民营制作机构——嘉实、光线、银汉等相继成立,并迅速崛起。
《中国娱乐报道》、《影视新干线》等民营公司制作的节目迅速走红。
民营力量的加入,使制作机构与电视台的关系进一步市场化。
此后,民营制作公司逐步成为电视台以外的主要制作力量。
1999年7月,原国家广电总局在“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内部管理座谈会”
上,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除新闻类节目以外的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与制作的分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基础作用”
。
[1]此后,广电总局多次重申上述政策。
制播分离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和鼓励。
此后,促进制作与播出分开成为电视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李长春在谈到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时提道:“积极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和党报发行体制改革。”
[2]制播分离再次形成一个**。
目前,电视台播出的影视剧类节目绝大部分为外部制作;娱乐、体育等栏目外部制作的比例也在不断增长;新闻类、社会访谈类节目则全部采取自制方式。
总体上看,制播分离已经在中国电视业中占了主要地位。
我国的电视节目制播分离虽然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是,也存在着大量值得注意的问题。
就制作机构而言,主要问题是规模小、资金少。
我国电视节目外部制作中的制作方五花八门,其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有电视台、电影厂、国家部委、事业单位、军队、民营企业,还有独立制片人等。
2009年,持证的制作机构达到3481家,制作机构的数量虽多,真正形成规模的却寥寥无几,许多制作公司还停留在作坊式生产的状态。
有材料披露,2004年,全国电视剧制作机构1300多家,当年平均每家制作电视剧0.4部,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规模和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由于电视节目制作设备昂贵、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制作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必然会影响节目质量。
而制约制作机构发展的主要瓶颈在于资金,因此,融资是许多制作机构十分关心的问题。
(二)光线传媒发展历程
光线传媒是我国第一批民营电视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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