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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谢康看来,对中华民族的研究既要探讨“血清”
和“头骨”
等体质人类学的内容,更要从社会、历史和文化各方面去作民族学和民族志的努力。
他研究的结果,对“中华民族”
及其内部结构形成如下综合性认识:
谢康(1899—1994),广西柳城人,留法归国的文学博士,研究社会学和民族学,也懂得政治学。
故他对英法文中nation现代含义的把握自然准确,而由此形成的对于“中华民族”
的综合认知与整体概括,也可以说较为正确完整地揭示了其时代的政治文化内涵。
不过在谢康那里,这种认知同他对“人种”
和“民族”
关系的看法,是联系在一起的。
谢康认为,“人种”
不仅包括原始的意义,也包括其后来演进的意义,而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从前所谓人种,大概血统的意味居多,而现今所谓人种,已经参杂了很多文化的、历史的演进的成果”
。
正鉴于此,他给“人种”
(race)的定义,就自觉将自然与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综合了起来:“‘人种就是一种居民的综合体,这些居民底心理上潜伏的或显著的性格及其人类生物学的条件或因素(血缘与头骨)曾经构成一种与他族特异的单位’。
这个‘人种’如果是称呼多数的话应该说人类各民族,有时也简单称为‘民族’。”
[8]应当说,这与当时仅从血缘角度理解人种或种族,或者仅从社会文化角度理解“民族”
者,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谢康不是将ra简单对立与割裂,而是力图找到两者之间的连接点,这就是他何以一面将“汉满蒙回藏”
对应为race,而同时又将其称作“民族”
的原因所在,实际上在他看来,“汉满蒙回藏”
虽称作“民族”
,但却是作为广义race(自然血缘因素与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综合而成、接近于ethnos)的民族,即族裔或种群民族;而中华民族则是作为nation(广义race因素+共同国籍)的民族,即国民(家)民族,故又可称“中华国族”
。
也就是说在谢康那里,同称“民族”
,却具有不同的内涵。
与前述“中华民族复兴”
等话语一样,上述这些著作、教科书、论文既是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直接产物,又反过来通过其所叙述的民族和民族史知识等,直接间接地解读和阐发这一观念的内容,从而对这一观念的社会化渗透和现代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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