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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司”
、“汛”
关系蠡测:文武协同下的地方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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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方控制的体系,清代存在两套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系统:一种是代表文官系统的典史、巡检司、县丞、主簿;一种是代表武官系统的绿营兵。
两者都有一定的分辖或分防区域,前者称“司”
,已见前述;后者称“汛”
。
罗尔纲在《绿营兵志》“防汛”
部分中对这一制度做过精确而概括的介绍,“绿营制度,凡城守分防各营,都分领汛地,遇沿边、沿海、沿江处所及大道旁,都按段置立墩堡,分驻弁兵,各守汛地,叫做防汛”
[154]。
那么,两套系统在微观管理层面存在何种关系,在分辖区的设置上有何协调,如遇盗贼案件,又将如何协同缉拿、讯问等一系列关乎基层社会控制的重要问题,由于细节性资料的缺乏,以往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一直未取得很大的进展。
尤其是“汛”
的管理机制与辖区划分问题,更是举步维艰。
管见所及,只有日本学者太田出利用江南丰富的乡镇志,对江南“汛”
的管辖区域做过一定的探讨,并指出绿营存在一套“营——大汛(城守汛)——小汛”
的指挥系统[155],但尚未触及“汛”
与其他行政系统间的关系。
广东“司”
的管辖区的资料非常丰富,据此可以绘制出精确的各“司”
辖区地图。
而“汛”
的资料也很丰富,在英国国家档案馆收藏的清代两广地图中,存在为数不少的汛防地图,这为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相对便利的条件。
首先一个问题是司、汛设置密度。
就文职的佐杂官而言,广东所设数量不可谓不多,清初广东所设巡检司已有一百四十七员,但顺治、雍正年间有个别被裁撤,以致有不敷所用之感。
乾隆初,吏部郎中福十宝力主“广东省之宜添设巡检也”
,强调了巡检司在维持地方秩序上的功用:
广东省之宜添设巡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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