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久久文学】地址:https://www.jjwxx.com
介词“经”
使用不当。
3.说“皮肤被破坏”
可以,但说“皮肤被腐烂”
则不通,因为“破坏、腐烂”
属并列关系的词组,介词“被”
可以管到“腐烂”
。
本句建议修改为:“屋内的王××顿觉脸上焦灼难受,皮肤撕裂般的疼痛,使她发出凄惨的呼叫。
邻居闻讯后,迅速将她送到医院抢救,经诊断王××的面部皮肤已被破坏,并严重腐烂。
经法医鉴定,王××面部皮肤被破坏达70%,属一级伤残。”
【13】案件事实叙述之后,应引列证据。
此文仅用“上述犯罪事实,经本院审查,罪证确凿,被告人供认不讳”
是远远不够的。
建议修改为:“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医院病历、伤残鉴定、被告人供述等。”
【14】说理格式有误,且语言不符合法言法语的要求。
建议修改为:“本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张××目无国法,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伤人,毁坏他人容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严重,民愤极大。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应当以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15】应当引用程序法的条文。
建议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16】文书制作日期应改用汉字数字表示。
【17】文尾附注事项缺少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及数量等相关内容。
如:案卷材料和证据、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情况等。
(二)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
起诉书
豫【2】汴检刑诉字〔2004〕574号
被告人刘某,男,1981年5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3027198105277619,汉族,河南省淇县人,初中文化,运输专业户,住河南省新蔡县关津乡李洼村。
1997年10月因**幼女罪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98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于2004年10月18日被开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同年10月29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10月13日晚7时,被告人刘某驾驶解放牌汽车由本县到开封市通许县拉沙子。
晚上11时40分,当其驾车行驶至开封市郊区时,迎面开来一辆东风牌汽车,此车未按规定发出会车信号,而被告人在对方车灯极其刺眼无法看清路面的情况下仍然驾车继续行驶,将步行上夜班的女工齐某【5】撞倒致其立即昏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