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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第一部小说叫《兰贝斯的丽莎》(LizaofLambeth)。
我寄给的第一家出版社就接收了它。
有一段时间,费希尔·昂温(FisherUnwin)一直在为他的《笔名丛书》(ThePseudonymSeries)系列出版大量的短篇小说,吸引了很多读者的目光。
其中就包括约翰·奥利弗·霍布斯(JohnOliverHobbs)的小说。
在读者看来,这些作品富于机智,文笔大胆。
它们让作者获得了名气,也确定了这套丛书的声望。
我写了两篇短篇故事,我想将其合成一卷,篇幅长短应该适合收录到这部丛书中,然后把它们寄给了费希尔·昂温。
一段时间过后,他把它们退了回来,并附上一封信,问我有没有一部写好的长篇小说可以交给他。
这带给我很大的鼓舞,我随后立即坐下来创作。
我白天在医院工作,所以只能在晚上写作。
我一般六点回家,读读我在兰贝斯桥拐角买的《星报》(Star),早早吃晚饭,清理好桌子后便开始工作。
费希尔·昂温对他的作者们很严苛。
他利用我的年轻、无经验、乐于可以出书的心理,就与我签合同,但直到他卖出很多书后,我才拿到版税。
但他懂得如何推销他的产品,他把我的小说寄给许多有影响力的人物。
此书得到了广泛的评价,巴兹尔·威尔伯福斯(BasilWilberforce),后来的威斯敏斯特副主教,还在教堂布道时宣传了这本书。
圣托马斯医院的资深产科医生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还为我提供了一个他手下的小职位。
此书出版后,我很快就通过了期末考试。
这本书夸张的成功,使我决定放弃医生这个职业,因此我不明智地拒绝了他的好意。
第二版的书一个月内就要求出版,我更确信我以写作为生计很容易就能赚钱。
一年后,我从塞尔维亚回来,就收到了费希尔·昂温寄来的版税支票,这让我有些吃惊。
金额足足有20英镑。
如果从书的持续销售情况来看,那么这本书依然可读。
这本书如果有什么价值的话要归功于我在医学院的学生工作,可以有幸接触生活的另一面,而当时的小说家很少探索过生活的这一面。
阿瑟·莫里森(ArthurMorrison)的《陋巷故事》(TalesofMeas)和《来自杰戈的小孩》(AChildoftheJago)引发公众开始关注底层人民的生活,我则得益于他在公众中引发的兴趣。
对于写作我一无所知。
虽然就我这个年纪而言,我已读了不少书,但我读书时不懂得辨别,只是贪婪地一本接一本地读我知道的书,看看里面都写了些什么,虽然我觉得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东西,但当我决定开始写作时,我觉得还是莫泊桑(GuydeMaupassant)的小说和短篇故事对我的影响最大。
我十六岁时开始读他的作品。
不管我什么时候去巴黎,我都要花一下午时间待在奥德翁(Odeon)美术馆的长廊里浏览那里的群书。
在那里,莫泊桑的一些书以小册子的形式出版,售价七十五生丁,我买下了这些书。
但其他书定价三个半法郎,我还负担不起,所以我常常把书从书架中取出来,读到哪算哪。
穿着淡灰色工作服的管理员没有注意到我,当他没有看过来时,我就翻开标记的那页,继续不间断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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