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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来,不但不能遏制犯罪,反而令奸猾弄法的情况愈演愈烈,法网日益严密,律令更加繁苛,法律文件堆得满桌满屋,主管官员根本看不过来。
各郡、国在引用法令条文时出现混乱,就会出现同样的罪却处罚相异的情况。
官吏们就抓住机会,以此弄法而受贿。
想要救活的人,就引用轻的法令;想要置之于死地的,就引用使他非死不可的条文。
冤狱遍地,人民哀伤。
廷尉史、巨鹿人路温舒上书说:“臣听说,当初齐国出现姜无知杀死齐襄公之祸,齐桓公因此兴起(齐襄公被公子无知所杀,庸廪又杀无知,齐国大乱,之后齐桓公从莒国入齐而得立)。
晋国有骊姬之乱,却使晋文公称霸于诸侯(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杀世子申生,驱逐公子重耳、夷吾,若干年后,秦国支持重耳回国继位成为晋文公,称霸诸侯)。
近世我朝赵王刘友被逼饿死,吕氏作乱,而成就了孝文皇帝‘太宗’的庙号。
由此观之,祸乱之作,都是给圣人开道。
变乱之后,必有大的改革,贤圣之君,正是以此昭明天命。
昭帝没有嗣子,昌邑王**,这又是皇天在为至圣明君开道了。
臣听说,《春秋》最重视的,就是新君继位的正统性,因为尊重正统,对开端必须慎重。
陛下初登至尊之位,与天意相符,应该改正前任的过失,以正受命之统。
废除繁苛的法律,解救人民的痛苦,以应天意。
“臣听说,秦朝有十大过失(柏杨注:一、废封建;二、筑长城;三、铸金人;四、造阿房宫;五、焚书;六、坑儒;七、营建骊山嬴政坟墓;八、求不死之药;九、外放扶苏;十、任用狱吏),如今前九条已经废除,但还留下一条,就是狱吏。
司法是天下之大命,死者不可复活,砍掉的肢体不可再生,《尚书》说:‘其杀无辜,宁失不经。
’(与其枉杀无罪的人,不如放过有罪的人。
)如今的狱吏则恰恰相反,上下之间,好像比赛一样,以深刻严酷为导向,深刻严酷的,得到公平的美名;用法宽平的呢,就给自己留下祸患。
所以办理案件的官吏,都恨不得将犯人置于死地,不是他们憎恨那些犯人,而是他们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置人于死地。
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计算死刑的人数,每年都以万数!这正是仁圣之伤痛啊!天下不得太平,都是因为这样的严刑峻法!
“人之常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在严刑拷打之下,想要什么样的招供都行!所以犯人熬不过刑讯,就编假话来指控自己。
狱吏们也利用这一点,就引导他们怎么说。
定案之后,怕被驳回,就像炼铁一样,反复推敲,锻炼周密,全都办成铁案。
这样的材料报上来,就算是尧帝时期最英明的大法官皋陶听了,也会觉得那罪犯死有余辜!为什么呢?因为捏造确实的罪状太多,对应法律条文,罪名十分明显。
所以俗语说:‘在地上画一个牢狱,叫人进去,人也不敢进去;用木头刻一个问刑的官,叫人去对理,人也不敢对。
’这都是因恐惧狱吏的残酷而发出的悲痛之辞啊!希望陛下删减法令,宽厚刑罚,则太平之风可复兴于世。”
皇上很赞赏他的建议。
【华杉讲透】
对于司法,我们熟悉的一句话叫:“我们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这话说的是一个理想状态,实际上并不现实,因为前后两句话是矛盾的,只能选一头。
如果我们绝不冤枉一个好人,就不得不放过一些坏人,这叫“疑罪从无”
;如果我们绝不放过一个坏人,那就只能冤枉一批好人,这叫“疑罪从有”
,也就是“宁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
汉武帝的政策,就是疑罪从有,有罪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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