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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着你们最后的血,最后的热,最后的生命力,坚持着活下去,坚持着不去死,坚持着等待呀!
不远了,不远了。
——摘自《当代晚报·朝花夕拾》:《街头儿等待呀!
》
那时我静静地蛰伏于这个叫做张其霭的少年体内,我已同他一起度过了懵懂又蒙昧的十七年。
我们来自那个美丽而炎热的南粤故土。
阿霭是一粒从南国飞来的草子,偶然降落于这片异地。
然后被滔滔黄浦江咸腥的水汽滋养,像一棵自生自灭的野草,正从上海滩水泥马路的缝隙里,好奇地钻出来。
我也不明白这个日后将成为我爸爸的人,在十七岁那年,为何变得越来越不安分。
他的下巴光滑嘴唇上方未有一根胡须,显然青春尚远。
我猜那是另一种**,一种关于茫茫人生和自身未来的切肤之愁。
既然他出生在一个碌碌辛苦的劳工家庭,只得由他自己来解决心里的苦闷。
这是我爸爸十七岁那年忽然恍悟的一个道理。
就在他从张老明的鸡毛掸子下,又一次顺利逃脱的那个下午,十七岁的张其霭躲在店堂阁楼上,一口气写出了他平生的第一个作品。
他将那篇也许可以称之为小说的东西,题名为《在码头上》。
大概是取材于常去码头验收广东香蕉的父亲。
那一晚他兴奋得彻夜难眠,聪颖明亮的大眼睛在漆黑的楼窗前闪烁出乌金般的光泽。
天渐渐亮了,楼下传来嘈杂的人声,间或夹杂着邻家刷洗马桶的嚓嚓响声。
他像猫一样轻轻溜了出去,又像兔子一样飞快地奔向离家最近的那个邮筒,将他那篇伟大的处女作,毫不犹豫地投给了在租界出版的《正言报》。
这是一次决定他命运的尝试,没有人告诉他应该这样做。
他尝试的决心和勇气来自他内心深处。
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出路。
那几天他一反常态,规规矩矩、俯首帖耳地帮着他的父亲干活,在机械的劳作中焦虑地等待着那个成功的时刻。
没有人懂得他的价值。
但他却想要使自己的一生变得有价值。
至少,他不愿意像他的父亲,逆来顺受,整天辨别着老板的眼色过活。
从广东乡下踏上上海滩的马路,未知的世界第一次向他打开了窗户。
他背着书包穿过低矮的棚户区,抬头仰望高耸的百老汇大厦;他倾听着沿街乞讨的老妪声声哀求,眼望着疾驰而过的小汽车里带着金链的小狗——这个少年的心里生出了许多的愤懑和疑问。
他是一个穷人的儿子,这种强烈的阶级意识无须谁来开导,本性驱使他从小就憎恨富人。
他想这个社会是不公平的,他不喜欢这种不公平的世界。
于是公平和公正,就成为他踏上大上海地界后,最初萌动的一个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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