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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觅天涯(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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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后来远赴美国,张爱玲亦时时将她挂在心头,信中家长里短、言无不尽,这在张爱玲一生的书信历史中都是比较少见的。

“你几时到北京店买东西时,请顺便看看有没有像你那件白地黑花缎子对襟袄,大致如那件旧的米色袄,而更短肥些。”

“早晨梳头是否费时候,是不是自己梳?我前一向烫的头发不好也不坏,最近试验剪得极短,终于决定养成不长不短分层的直头发。”

“前几天我吃到煮珍珠米太少,太淡,远不及Mae(邝文美)带来的热水瓶里装着的,那滋味我永远不会忘记。”

……

她甚至直言:“越是跟人接触,越是想起Mae的好处,实在是中外只有她一个人。”

这似乎是将炎樱也算在内的,在张爱玲看来:“真正互相了解的朋友,就好像一面镜子,把对方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反映出来。”

而她与炎樱在这点上表现得却并不明显。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朋友自古就有两种:一为玩伴,一为知己。

玩伴只是陪伴了一小段生命,知己却是温暖了一整个灵魂。

当然,邝文美也把张爱玲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她在《我所认识的张爱玲》里写说:“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我比张爱玲幸福,因为‘在千千万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我能够不迟不早的遇见了她。

虽然现在我们远隔重洋,再也不能促膝谈心,但是每过一阵我能够收到她的长信,读到她的新著,看到她编的电影……无论如何,这总是值得感谢的事。”

除了与宋淇夫妇推心置腹,张爱玲在香港生活照例是清静安宁的。

但很快,她又要应对种种波折了。

除了翻译,张爱玲还受美国人所托写了两篇长篇小说:《秧歌》和《赤地之恋》。

这无疑是张爱玲一生中最不愿提及的两部作品,因为它们的主题、套路,以及许多情节都被提前设置好了,她压根就没有多少发挥的余地。

况且,政治色彩太浓厚,完全掩盖了小说本身应有的自由的艺术性。

但这两篇小说在美国人的力推下还是火了,加上她“上海传奇女作家”

的身份,她很快在香港也有了不小的名气,登门拜访者络绎不绝。

张爱玲是最怕接客待人的,她立即委托宋淇夫妇在他们家附近为她租一间房子,这间房陈设十分简陋,没有书桌,没有书架,甚至连书本身都没有。

张爱玲倒是不以为意:“我故意不要家里太舒齐,否则可能:(一)立刻又得搬家。

(二)就此永远住下去。

两者皆非所愿。”

她觉得只要能有一个安安静静写文章的地方就好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紧接着,她在上海出版的《传奇》《流言》等作品集都被翻出来在香港重印,但彼时香港的盗版十分猖獗,甚至还有人冒充她的名字出书,她自己就发现了两本:《秋恋》与《笑声泪痕》,两本书除了文字水平之外,从包装、主题以及故事情节均与她从前的作品十分相似,但读者并不知道:封面上那个作者“张爱玲”

,其实是个男的。

机警的张爱玲立刻将自己的短篇小说整理了一下,在天风出版社以《张爱玲短篇小说集》为名出版,但盗版的销路依然不错,那本《笑声泪痕》甚至印行多次,这让张爱玲也无可奈何。

张爱玲对香港的了解是深入骨髓的,她见识过围城岁月前后香港人的荒唐纵欲,也经历过和平年代香港文化的肤浅芜杂,所以她深知:这不是久居之地。

张爱玲在写《赤地之恋》时已经在申请移民美国了,期间夏衍还托人带信给她,希望她回到上海,不要去美国,实在不行留在香港也好。

但张爱玲思虑再三,还是决定踏上远行的航船,像母亲一样,开始自己的天涯孤旅。

在《诗与胡说》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张爱玲眼中的中国是可爱的,因为即便处在脏乱与忧伤中,也能时时发现许多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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