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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便是三毛为林慧萍写的歌“说时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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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无意中,相对心如麻,
对面问安好,不提回头路,
提起当年事,泪眼笑荒唐,
我是真的真的爱过你,
说时依旧泪如倾,
星星白发犹少年。
恋爱一年,分别二十年。
二十年间,男婚女嫁,各有所途。
两人一度家住一巷之隔,只有一次在巷口,舒凡遇到三毛跟其他人在一起交谈。
招呼不曾说出口,寒暄也不曾送出。
曾经年少痴狂的两个人,在时间的洪流里,再未相逢。
谨以三毛《我的初恋》一文,来纪念这段澄澈又遗憾的初恋:
我是文化学院第二届的学生,那时在戏剧系有一个男生比我高一班,我入学时就听说他是个才子,才读大学不久,已经出了两本书。
由于好奇,特地去借了他的书,一看之后大为震惊和感动——他怎么会写得那么好!
这个男生是当过兵才来念大学的,过去他做过小学教师。
看了他的文章后,我很快就产生了一种仰慕之心,也可以说是一个19岁的女孩对英雄崇拜的感情。
从那时起,我注意到这个男孩子——我这一生所没有交付出来的一种除了父母、手足之情之外的另一种感情,就很固执地全部交给了他。
我对这个男孩,如同耶稣的门徒跟从耶稣一样,他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
他有课,我跟在教室后面旁听,他进小面馆吃面条,我也进去坐在后面。
这样跟了三四个月,其实我两个人都已经面熟,可是他始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我的心第一次受到爱情的煎熬。
其实,现在想想,那不能称之为爱情,而只是一种单相思,蛮痛苦也蛮甜蜜的。
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孩子,一种酸涩的初恋幻想笼罩着我。
我曾经替自己制造和他同坐一趟交通车的机会,为的是想介绍一下自己。
但是他根本不理睬我,我连话也没跟他说上。
直到自己几篇文章发表后,我在学校请客,我们才有了一次机会。
当同学们吃合菜、喝米酒的时候,他一个人晃晃****地走了进来,同学们喊住他:“今天陈平拿稿费,她请客,大家一起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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