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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博士告诉我们(我怀疑他的信息不够准确),他们为防止市场供给过剩,有时在丰收年月,每个黑人还要烧毁一定数量的烟草,就像传说的荷兰人一样。
如果说为了保持现今的烟草价格采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是必要的话,那么,种植烟草对种植谷物的这种优势,如果说现在还有一些的话,可能也不会长久。
由此可见,生产人类粮食的耕地的地租,支配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没有任何一种特殊产品可以长期只提供很低的地租,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块土地马上就会转作他用;同时,如果哪一种特殊的产品总是能提供较高的地租,那也只是因为适宜种植这产品的土地过少,不能供应其有效需求。
在欧洲,小麦是直接用作人类粮食的主要产物。
所以,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外,麦地的地租支配欧洲所有其他耕地的地租。
大不列颠不必羡慕法国的葡萄园,也不必羡慕意大利的橄榄园。
因为除了少数情况外,这些产品的价值亦须由小麦价值所调控,而在小麦生产上,土地肥沃的大不列颠也并不比这两国差。
在欧洲,麦地地租决定其他生产食物的耕地地租。
如果任何一国国民一般爱吃的植物性粮食不是小麦,而是另一种植物,并假定在这1国家普通土地上,通过和谷田耕作相同或几乎相同的耕作,所能产出的这种植物量却比最肥沃谷田所生产的多得多,那么这时地主的地租或者说在支付劳动工资和补偿农场主的资金与平均利润以后地主的剩余必然比通常的利润要大得多。
不论这个国家维持劳动力的比率是怎样,这种过大的剩余总是能维持更大量的劳动力,而地主因此也就能购买或支配更多的劳动量。
他的地租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对于他人劳动所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权,必定大得多。
一块稻田所产的粮食比一块最肥沃的麦地所产的粮食要多得多。
一年两季,每季据说一亩地的平均产量是30到60蒲式耳。
虽然耕种稻田通常需要更多的劳动,但其生产量,除了维持劳动以外,还有更多的剩余。
因此,在以大米为人民普遍喜爱的植物食品,而耕作者主要也是靠大米维持生活的产米国家,地主从这更大的剩余所得的会比产麦国地主所得的多。
在卡罗林纳,那里的种植者也像在不列颠其他殖民地一样通常既是农场主又是地主,因此,地租与利润又混淆了。
尽管当地稻田每年只收获一次,尽管当地人民根据欧洲普遍习惯,不以大米为普通爱好的植物性食物,但都认为耕种稻田比耕种麦田更为有利。
一块好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沼泽地,而且有一个季节它上面还有一层水。
它不适宜于种麦,不适宜于做牧场,不适宜于做葡萄园,实际上除了种稻外,不适宜于栽种任何对人类有用的植物性食物。
而适于那些用途的土地,也不适宜于种稻。
所以,即使在盛产稻米的国家中,稻田的地租也不能调控其他不能种植稻米而种植其他作物的土地的地租。
一块马铃薯地生产的食物在产量上不亚于一块稻田的产量,同时也远高于麦地的产量。
一亩地生产马铃薯12000磅,并不算是什么高产,而一亩地生产小麦2000磅,就已经算是高产了。
诚然,马铃薯所含水分很大,从这两种植物所得的固体滋养料,不能与其重量成比例。
但是,从马铃薯这种根茎食物的重量中,即使扣除一半作为水分(这是很大的扣除),一亩地的马铃薯,仍有6000磅固体滋养料,仍3倍于一亩麦地的产额。
而且种植一亩马铃薯的费用也比种植一亩麦地少,播种小麦前通常所需的休耕所需的费用就超过种植马铃薯在锄草和其他特殊作业上的费用。
所以,这种根茎植物,如果在将来成为欧洲某地人民的普遍爱好食物,正如米在一些产米国家成为人民的普遍爱好食物那样,使得栽培马铃薯的土地面积在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等于现今栽种小麦及其他人类食用谷物的土地面积在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那么同一面积的耕地必能养活多得多的人民。
而且,劳动者如果一般都靠马铃薯过活,那么在生产中,补偿了资金和栽种过程中的全部劳动力的生活费用外,其剩余所得也将更多。
这剩余中的最大部分将归属地主。
那时人口就会增加,而地租也会增高,远远高于现今的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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