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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器发明以来,体力和动作敏捷,甚至使用武器的特别技巧和熟练,虽然不是说完全不重要,但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新式火器的性质,虽然不会把笨拙者提高到和熟练者立于同一水准,但比较以前,却使他们更接近于同一水准。
同时,人们一般认为,使用新式火器所必要的所有技巧和娴熟完全可以在集体操练中掌握。
正规化、队形和对指挥的迅速听从在现代军队中是比战士使用武器的娴熟和技巧更能决定战斗命运的品质。
当人们进入炮火纷飞的战场,就要面对火药武器的喧嚣、硝烟和死神,必然使得纪律、秩序和迅速服从命令很难保持一定水平,甚至在战斗刚开始时就是如此。
古代的战斗情况则不同,除了人声没有喧嚣,没有硝烟,也没有看不见的负伤和致死的原因。
每一个人,甚至某种致命的武器真实地逼近了他,他能够很清楚地看清这种武器。
在这种情况下,一支军队只要对使用武器的熟练和技巧有相当把握,则维持纪律和秩序,就不但在战斗开始时,而且在战斗全过程中,或者直到两军胜负判然时为止,都必定比在使用火器的情况下容易得多。
不过,纪律、秩序和迅速服从命令,那是要在大队一起操练的军队才能获得的。
可是,民兵不论多么有纪律或受过什么训练,总是要比一个有良好纪律和良好训练的常备军要差很多。
民兵总是不及常备军优越。
在使用武器的熟练程度上,一周或一个月训练一回的士兵绝不及每日或隔日训练的士兵。
军队使用武器的熟练,虽然可以说在近代可能没有过去那么重要,但举世公认的普鲁士军队的优越性据说很大程度上就是得力于他们更善于使用武器。
这证明,即使是在今日这种熟练亦还是极其重要的。
一种士兵,仅仅每周或每月听长官指挥一次,其余一切时间都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处理自己的事务,在任何方面都不必对长官负责。
另一种士兵,则每天全部的生活及行动都在长官指挥之下,甚至每天的起床就寝,或者回军营都要按照长官的命令行事。
就这两种士兵比较起来,对于长官的敬畏程度,对于服从命令的迅速程度,前者是绝不如后者的。
所以在所谓体力训练或者在武器操纵和使用上,前者往往不如后者。
在所谓纪律,或者迅速服从命令的习惯上,前者更远远不如后者。
可是,在近代战争中,迅速服从命令的习惯比操纵武器的本事具有更大的意义。
跟随平时所习惯于服从的酋长作战的民兵,像鞑靼及阿拉伯的民兵那样,是最好的民兵,他们尊敬长官和具有迅速服从命令的习惯,最接近于常备军。
苏格兰高地的民兵,当他们在自己的首领下服役时,也具有这种优点。
不过,他们不是到处流浪的牧人,而是有固定住所的牧人,他们在和平时期没有追随酋长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其他地方的习惯。
所以,和鞑靼人及阿拉伯人相比较,他们在战争时期是不大愿意跟随首领奔赴远方的,也是不大愿意长久留在战争场所的。
他们一旦获得战利品,就急切地想回家,首领的权威也不足以阻止他们。
这就是说,在服从这一点上他们是远不及鞑靼人和阿拉伯人的。
此外,此等高地居民,一向过惯了固定的生活,在野外的时候少,所以他们不像鞑靼人、阿拉伯人那样惯于军事训练,不如鞑靼人、阿拉伯人那样善于使用武器。
最好的民兵是在作战时由平时统治他们的酋长带领的民兵。
不过,我们要注意一点,无论何种民兵,只要经历过几次战役就可以在各方面称为一支常备军。
因为他们每天操练使用武器,长期处于他们军官的指挥下,所以不久就养成了常备军那种迅速服从命令的习惯。
至于他们在奔赴战场之前是做什么的并不重要,在经过几次战役之后,他们必然养成了常备军在各方面的优点。
所以美洲的战争如果能够再延长一点,那么美洲的民兵,无论就哪一方面说,都可以和那支在上次战争中所显示的英勇顽强并不逊色于法国和西班牙最顽强的老兵组成的常备军相抗衡。
留在战场上的时间很长的民兵变成常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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