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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郡国邸到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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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国邸不仅存在于秦汉,亦多见于六朝。
此间一个重要的变化是邸逐渐发展成为商业设施,到了唐代,“邸店”
甚至成了商店的代名词。
关于六朝的邸与唐代的邸店,学界有不少研究②,不过,对于“邸”
为何发展成为商店,并没有很好的解释。
这里略作探讨。
唐先生认为南朝的屯与邸都与开发山泽有关,屯不限于屯田,邸亦不限于市中邸舍。
③实际上,根据《礼记·王制》郑玄注“廛,市物邸舍”
,将邸视为市中的邸舍并不准确,南朝反复见于记载的“邸”
或“邸店”
还是从汉代的郡国邸发展出来的,基本的含义仍指宗室在京师的宅第。
曹魏沿用汉制,所以任城王曹彰黄初四年(223年)“朝京都,疾薨于邸”
④。
《晋书·食货志》:
及平吴之后,有司又奏:“诏书‘王公以国为家,京城不宜复有田宅。
今未暇作诸国邸,当使城中有往来处,近郊有刍藁之田’。
今可限之,国王公侯,京城得有一宅之处。
近郊田,大国田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
城内无宅城外有者,皆听留之。”
可证西晋统一南北后恢复了旧制,继续在京师为封君设立国邸,郊外置田。
东晋时大体延续了此制,桓温废黜废帝,迎立会稽王司马昱便是“奉迎帝于会稽邸”
①,萧齐竟陵王萧子良开西邸延学士更是熟知的故事。
这类邸,或称为邸第,是王公在京师的住所。
而在南朝与“屯""传"与"冶”
一道广为诟病的“邸”
,应是王公乃至官员利用其身份在京师与州郡设立的名义上的住宅或办事处,实际往往用来经商牟利。
②邸阁自三国以后已经成为一种仓库,与此并无关系。
除了王公,官员亦可立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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