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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巫师,大概也是在火堆旁琢磨出第一个咒语的。
光本身就是智慧,是启蒙。
如果一个魔法能把光的所有意义都带进去,那它就不只是照亮,而是唤醒。
唤醒人们心里被压住的东西。
到那一步,它可能就不只是魔法了。
后来在天文塔顶,看著月亮,他想过更远的东西。
把光压缩到紫外线,压到x光,压到伽马射线。
那东西打在人身上不疼不痒,但细胞里的原子会被撞出电子,dna链断裂,几天后皮肤开始溃烂,內臟出血,死得无声无息。
雷古勒斯知道这个叫辐射,但在魔法界,这就是诅咒。
还有让光干涉相消,让自己消失在光线里。
或者把光本身变成能量源,让原子核在高温高压下融合,释放的光携带毁灭性力量,被击中的地方,物质直接消失。
这些想法都太大了,大到他看不清边界,甚至不確定魔法能不能走到那一步。
但最初那个念头,用光承载信息,这个方向倒可以试试。
物理上,光可以承载信息。
光是一种波,波有三个可以变化的东西,高度,疏密,起始位置。
把这三个调一调,就能往光里塞信息。
麻瓜用光纤传信號,用电磁波传影像,本质都是把信息编码成光信號,发送出去,接收回来,再解码还原。
一根细玻璃丝,一秒钟能传的东西,比霍格沃茨图书馆所有书加起来还多。
这套逻辑是通的。
但魔法不是物理,光能承载信息是一回事,让信息进入目標的意识,是另一回事。
总不能一道光照过去,对方脑子里就自动浮现他想传的画面或念头。
这中间缺一个关键环节,信息的输入埠。
巫师的大脑有天然防御,混乱,自我,对外来信息本能排斥。
想传递一段具体且复杂,甚至带有强制性的信息,就需要更直接的手段。
他想到了摄神取念。
深夜的禁书区,雷古勒斯站在靠墙的书架前。
手指悬在书脊上方一寸,闭上眼睛,魔力像无形的触鬚探出,轻柔地触碰那些被魔法固化的思想印记。
关於摄神取念的记载,散落在几本不同的典籍里。
他快速掠过那些冗长的歷史敘述和道德爭议,捕捉核心描述。
摄神取念,一种高深的精神魔法,本质是提取目標记忆中已储存的信息画面。
它像一把精准的钥匙,能打开记忆的抽屉,翻阅其中的內容。
但有个问题,它只负责提取,无法凭空写入。
雷古勒斯收回魔力,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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