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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王《注》可与此《序》相参证也。
同书五《敬他老人集(上)·简侯研德并示记原诗》,附笺语,详述侯峒曾本末及嘉定屠城事。
岂因李成栋后又叛清降明,故不必为之讳耶?同卷《路易(长?)公安卿置酒包山官舍,即席有作二首》之一“怀羽翼”
注,述路振飞事迹。
同书六《秋槐别集·左宁南画像歌,为柳敬亭作》注中载左良玉本末甚详,并及柳敬亭事。
同卷《丙申春就医秦淮,寓丁家水阁三十绝句》,其第十九首“四乳”
注,述倪让、倪岳父子本末。
第二十一首“紫淀”
下载张文峙改名事。
第二十八首“史痴”
“徐霖”
注,言及两人之逸闻。
同卷《读新修?滕王阁诗文集?重题十首》第七首“石函”
注云:“彭幼朔《九日登高寄怀虞山太史诗》:‘石函君已镌名久,有约龙沙共放歌。
’幼朔注曰:‘近有人发《许旌阳石函记》。
虞山太史官地具载。
其当在樵阳八百之列无疑。
故落句及之。
’”
检同书一一《红豆二集·遵王赋胎仙阁看红豆花诗,吟叹之余,走笔属和》,诗后附钱曾原诗,有“八百樵阳有名记”
句,当即用此事。
同书八《长干塔光集·大观太清楼二王法帖歌》中,鲁公“孝经”
注云:“公云,乱后于燕京见鲁公所书《孝经》真迹,字画俨如《麻姑仙坛记》。
御府之珍,流落人间,可胜惋惜。”
或可补《绛云楼题跋》之遗。
同书一四《东涧诗集(下)·病榻消寒杂咏四十六首》,其第十三首《壬午日鹅笼公有龙舟御席之宠》诗,注云:“鹅笼公谓阳羡也。”
其第三十四首《追忆庚辰冬半野堂文宴旧事》诗“看场神鬼”
注云:“公云,文宴诗,有老妪见红袍乌帽三神坐绛云楼下。”
(寅恪案:范锴《华笑庼杂笔》一“黄梨洲先生批钱诗残本”
条,载太冲批语云:“愚谓此殆火神邪?”
可发一笑!
又,崇祯十三年庚辰冬河东君初访半野堂时,绛云楼尚未建造。
遵王所传牧斋之语,初视之,疑指后来改建绛云楼之处而言。
细绎之,则知遵王有意或无意牵混牧斋殇子寿耇之言,增入“绛云”
二字,非牧斋原语所应有也。
以增入此二字之故,梨洲遂有“火神”
之说,可谓一误再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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