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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说我在前面悬置的问题似乎可以作答了,它不是无解的。
它有解,但它的解有一个前提:“人”
和“物”
究竟有没有区别。
如果“人”
和“物”
没有区别,丛林法则就是对的;如果有,丛林法则就是错的。
回过头来,我必须要说,老大朱的苦难是卑贱的,然而,即使是这样卑贱的一个盲人,他的内心也有他可怜的高贵。
他都那样了,都那样了,可他也没有拿自己当“物”
,他是拿自己当“人”
的。
他严格地遵守了那个隐形的规矩,那个并不“硬性”
的规定:他一次也没有在他的乡亲面前伸出过他的手。
“尊严”
,这么一个东西,始终在他的心里,虽然他未必知道尊严这两个字。
从这个村,到那个村,也许只有几里路。
可是,对老大朱来说,那可是千山万水。
我特别想知道,在他每一次上淘篓子打算出发的时候,他想过什么没有。
他为什么每一次都要选择他的千山万水呢?
在我的中学时代,我读到了《孔乙己》。
在小说的结尾,鲁迅先生平静地说,这时的孔乙己大概是死掉了。
同样是关于死,鲁迅的弟弟,“在家和尚”
在学生遇难之后送过去一副挽联,我记得其中的下联:“如此死法,抵得成仙。”
这一次反过来了,关于死,鲁迅先生淡然,启明先生愤激,骨子里的意思却一样:乱世的死亡并不可怕。
有时候,体面地死比困厄地活大概还要好些。
盲人老大朱死了么?死在哪里?怎么死的?这些我都不知道。
我打听过,得到的消息不是很有把握:“可能死了。”
是的,“可能”
的。
谁会那么无聊,去关心盲人老大朱的死呢?不过我推算了一下,此时此刻,老大朱大概是死掉了——老大朱,无论你是怎么死的,你吃了那么多的苦,我企盼你能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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