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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宝林传残本七卷(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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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任三日,僧道等参李尹,李尹问曰,此州有山谷寺不?三纲答,有。

李尹问曰,寺后有三祖大师墓虚实?上座僧惠观答,实有。

其年十一月十日,李尹与长史郑公及州县官僚等同至三祖墓所,焚香稽白,发棺而看,果有灵骨,便以阇维,光现数道。

(阇维是火葬,即碑文说的“积薪发火”

)收得舍利三百余粒。

李尹既见此瑞,遂舍俸禄,墓所起塔供养,一百余粒现在塔中。

使人送一百粒与东都荷泽寺神会和尚。

和尚于浴堂院前起塔供养。

一百粒,李尹家中自请供养。

这两段记述是很有趣味的。

看李常问的“入罗浮而不还”

,明明是所谓薛道衡碑的文字。

神会答“文佳合韵”

,也明明是指薛碑不可靠。

此传说李常与神会问答在先,而李常贬舒州在后。

但我们读《旧唐书》《玄宗本纪》及房琯、韦坚、李林甫诸传,可以明白房琯与李常都是天宝五载(746)七月为了韦坚李适之两案被李林甫贬谪的。

房琯从给事中贬为宜春太守,李常从河南少尹贬为舒州别驾。

宜春在今江西宜春县,与舒州相去不很远。

大概在李常离开洛阳之前,神会就授意给他,要他发掘所谓“三祖墓”

了。

把两百年的“灵骨”

掘出来火葬,得着舍利三百余粒,这都是预定的计划。

所以我们猜想房琯作塔碑,可能是他在宜春太守任内的事,约在天宝五六年之间,刻碑可能也在那时候。

《宝林传》记房琯的官衔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清河郡开国公”

房琯作宰相是天宝十五年(756)七月的事,封清河郡公是至德二年(757)十二月的事。

这都不是碑文上的官衔。

独孤及在大历七年(772)作“三祖镜智禅师碑”

,提到“唐相国刑部尚书赠太尉房公琯”

,那是房琯死后追赠的官了。

1959年11月尾写成(收入《胡适手稿》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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