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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记录本长达28000行,被看作欧洲史诗的最早范本。
但据西方学者研究,远在公元前1200年,欧洲史诗就已经很发达;又过了四五百年,公元前700~800年,才出现了荷马史诗。
再过三四百年,公元前的300~400年,才出现了柏拉图(428BC~348BC)的史诗理论,并首次提出了“荷马史诗”
的命题。
由此可见,了解荷马史诗文本和研究什么是荷马史诗是两个概念。
由柏拉图开始,开启了以书面文本研究贯穿一切荷马史诗问题的研究的先河,但现代学者批评了他的贵族成见。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帕里是一位先驱。
他在20世纪30年代就提出,荷马史诗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被理解为书面记录文,真正的荷马史诗必须到口头传承中去寻找。
20世纪60年代以后,洛德和哈弗洛克等发展了帕里的思想,提出关键在于认识荷马史诗是什么的概念。
他们指出,荷马史诗只给文化传统,它的含义在日常社会实践中。
20世纪90年代,劳里·航克进一步提出,现代社会的史诗被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文本,一部分是被视为文化基础的传统;两者各自在口头传承中又被分化为多种体裁,但彼此之间仍有一定的相似性。
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话语模式,即“我们的故事”
“认同的故事”
和“真理的故事”
。
他还提出,并不是在哪里都可以找到史诗,就好像知识分子到了书店就能买到荷马史诗的书籍一样,民间才不这样看,在民众眼里,史诗只被真理化的社区所拥有。
(三)诗的概念
由于语意学的引入,西方学者把史诗纳入一个更抽象的范畴的研究,提出了什么是诗的问题。
他们在对非洲、澳洲和南美洲的后殖民文化的田野作业中发现,当地的原住民把所有的叙事性韵文都叫作“诗”
,在他们的“诗”
里面就包括史诗。
可见,在对“诗”
的概念的理解上,原住民与学者有很大的差距。
在诗的押韵上,原住民对韵脚的认识也与学者理解的诗的形式大相异趣。
原住民所说的押韵诗,其实是一类非常特殊的民族语言,史诗正是这类特殊民族语言的一种体裁。
那些在原住民听来又悦耳、又动情的诗句,在外来的学者看来却可能是又啰唆、又腻味的噪声。
西方学者认识到,从前他们的殖民前辈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结果是使自己的研究窒息了对方口头传统中的原来的声音。
现在他们提出,史诗的诗的风格是由两方面组成的,一方面是本地语音的意义系统,如呼吸、停顿、叫喊等的含义;另一方面是本地语言的文化系统,如语意、语境、情感、象征、观念、信仰和价值观等表达方式。
学者必须注意到这两个方面,才能了解史诗和解释史诗。
季羡林在完成翻译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之后,也对史诗风格发表了意见,当然他的看法是独立得出的,他还尽量使用中国的例子做比较,帮助中国读者理解外国的史诗。
我在下面抄录他的一段精彩议论,大概能对读者理解现代西方学者的观点有所启发:
这一部大史诗,虽然如汪洋大海,但故事情节并不复杂。
只用比较短的篇幅,就可以叙述清楚,胜任愉快,而且还会紧凑生动,更具有感人的力量。
可是蚁蛭或者印度古代民间艺人,竟用了这样长的篇幅,费了这样大量的词藻,结果当然就是拖沓、重复、平板、单调;真正动人的章节是并不多的。
有的书上记载,我也亲耳听别人说过,印度人会整夜整夜地听人诵读全部《罗摩衍那》,我非常怀疑这种说法。
也有人说,古代的民间文学往往就是这样子,不足为怪。
这个说法或许有点道理。
不管怎样,这种故事情节简单而叙述却冗长、拖沓的风格,有时却让我非常伤脑筋,认为翻译它是一件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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