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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堪命矣”
,遑论“兴国”
!
[35]
山西举人刘大鹏有切身体会,他在1913年听人说:“各村董事人等,无论绅学农商,莫不借执村事从中渔利,且往往霸公产为己产,肥己之家。
村人多陋劣,敢怒不敢言。
其中有狡黠之辈,非入其党即与抗争,往往大起衅端,赴县构讼。
官又以若辈办公,且为袒庇。”
[36]十多年后,他得出了自己的判断:“民国之绅士多系钻营奔竞之绅士,非是劣衿、土棍,即为败商、村蠹。
而够绅士之资格者,各县皆寥寥无几。”
再后来,连“绅士”
的资格和标准也混乱:“绅士而反成痞棍,痞棍而竟成绅士。”
[37]
类似的记载充斥于他那一二十年的日记,此不赘。
应该说,刘大鹏对“民国”
本身及其世风是有些偏见的,他自己在当地其实也受到相当的尊重,只是未达其所希望的程度而已。
到1928年年末,他“赴县成立严禁洋烟大会,系绅学农工商所组成,会员凡五十余人”
。
[38]这里的“绅、学”
分列值得注意,若非因其个人好恶而视新学界之人为“学”
,而是转述,则“绅”
与“学”
当时已被视为两类人,正体现出乡村中“绅”
与“士”
的疏离。
刘氏那样的旧士绅尚长期居于乡村,但在广大地区,新读书人“离村问题”
确实是严重的。
这一现象曾引起李大钊的注意,他在1919年就认为“中国农村的黑暗,算是达于极点”
。
究其缘故,“都是因为一般知识阶级的青年,跑在都市上;求得一知半解,就专想在都市上活动,都不愿回到田园;专想在官僚中讨生活,却不愿再去工作。
久而久之,青年常在都市中混的,都成了鬼蜮;农村中绝不见知识阶级的足迹,也就成了地狱。”
[39]
正如夏曾佑所预计的,乡村基层权势的转移直接影响到地方的风俗。
上引濮阳某村的观察者注意到,在乡村传统士绅丧失“固有权威”
的同时,那些“伴随着商品生产发达”
而进入新“政治中心”
的“经纪人”
,自己“四季不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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