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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家庭与个人的支出,超过了或恰好相等于他的收入(这是常有的现象),他就没有资本,可以投在这用途上。
如果他有经济头脑,他又通常发现,与其用储蓄去改良旧地,不如用来购买新地。
改良土地,像各种商业计划一样,要获利润,不注意在细小处节省是绝对不行的。
但生在豪富人家的人,即使天生是好俭朴的,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这类人自然而然地更注意悦己的装饰,而不是去关心自己并不需要的利润。
从少年时起,他就追逐华屋丰饰。
当他想改良土地时,这种习惯所涵养的心理仍会支配着他。
他也许会把住宅附近的四五百亩土地大大装饰起来,开支之大是土地改良后价值的10倍,终而发觉如果对他所有全部地产都照样改良下去,那就即使毫无其他嗜好,恐怕也会在改良110以前,他就会破产。
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仍然有些大地产是从封建动**年代以来就把持在同一家庭之手,至今没有改动。
把这些大地产与邻近的小地产比较一下,你就会相信大地产是怎样不利于改良,这一点完全不需要论证。
如果我们不能指望这样的大地主来改良土地,那些小地主就更加不行了。
在曾经的欧洲,耕者全是可任意退租的佃农。
他们几乎全是奴隶,虽然他们的隶役,比古希腊罗马、甚至西印度殖民地的隶役温和一些。
他们与其说隶属于主人,不如说是隶属于土地。
因此,他们只能随土地出卖,而不能分开。
得到了主人的同意,他们就可以结婚。
而且,主人没有权利把他们夫妇卖给不同的人,拆散他们的姻缘。
如果主人残害或杀害了奴隶,还要受处分,尽管一般只是小惩罚。
然而,奴隶不得蓄积财产。
他们所获得的所有,都是主人的,主人可以随意拿走。
所以,奴隶所做出的改良,实际上都是由主人进行。
费用由主人支付,种子、牲畜、农具,全是主人的。
改良的利益,亦是主人的。
奴隶所得,不过日常生活资料而已。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确切地说是地主占有土地,由农奴耕作的。
这种奴隶制度,在俄罗斯,在波兰,在匈牙利,在波希米亚,在摩拉维亚,在德意志其他部分,现在还存在。
只是在欧洲的西部和西南部,这种制度已经逐渐消亡。
土地占有人不会进行改良,因为他们是附着于土地的奴隶,不能拥有财产。
但是,大地主很少会做出改良,这使得大地主使用奴隶耕作的时候,进行大改良就更是无望了。
我相信,所有时代、所有国民的经验,都证明了一件事,即:奴隶劳动虽表面上看来只需维持他们生活的费用,但彻底通盘计算起来,其代价是任何劳动中最高的。
因为一个不能获得一点财产的人,食必求其最多,做必望其最少,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关心。
他的工作,最多只能够其自己生活,额外的也只能靠暴力榨出一点。
普林尼和科拉麦拉的著作都说,古意大利的谷物耕种事业,在奴隶制度下非常衰败,对主人非常不利。
耕种事业在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古希腊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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