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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祭社之盛况,几与大蜡同也。
国民至是日,饮食歌舞,醉饱欢乐,其状况可知矣。
祭社亦有尸
《周礼·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
按:祭亡国之社尚有尸,祭当代社更有也。
古春秋两季祭社
《月令》:“仲春,择元日,命民社。”
注:元日者,甲日也。
天干甲为首,故曰元。
亦犹祓楔用己日也,无定日也。
但祓用上己,兹未言上中,盖视人事临时择定。
此春社也。
《周礼·春官》:“社之日,莅卜来岁之稼。”
注云:“卜来岁之稼,则社宜为秋祭。”
按:《月令》:“孟冬,是月也,大饮烝。
天子仍祁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
是秋社在孟冬举行。
不曰冬而日秋者,言秋事毕,百物敛藏,宜祭社以为报也。
《月令》“天子祁来年于天宗”
,即《春官》所谓“莅卜来岁之稼”
也。
此秋社也。
社鸟不可犯
《论语·比考谶》:“子路、子贡过社,树有鸟。
子路抟鸟,社人牵子路。
子贡说之,乃止。”
可见时人视社之重,虽社树鸟亦不可犯也。
若亡国之社则上覆以屋,不使见天阳《礼·郊特牲》:“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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