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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二年(759)正月一日滔和上有表辞老疾,遣上足僧惠象及家人永和送传法袈裟入内。
……滔和上正月十七日身亡,春秋八十九。
乾元在上元之前,今先后倒置,此七误也。
我疑心原文或作“乾元元年”
下敕,重元字,写作“元二年”
,而误作“二年”
;但又无二年十二月敕召而同年正月表辞之理,故又改乾字为“上元二年”
,遂更误了。
下文说袈裟留京七年,永泰元年送回。
从乾元二年(759)袈裟至京,到永泰元年(765),正是七年。
此可证“上元二年”
之当做“乾元元年”
。
此或是原文不误,而写者误改了的。
又按王维碑文说:
忍大师临终,遂密授以祖师袈裟,而谓之曰,“物忌独贤,人恶出己。
吾且死矣,汝其行乎?”
禅师遂怀宝迷邦,销声异域。
众生为净土,杂居止于编氓。
世事是度门,混农商于劳侣。
如此积十六载。
弘忍死于咸亨五年(674),是年慧能三十七岁。
《别传》说他是年三十四岁,固是错误。
但《别传》说他咸亨五年三十四岁传衣得法,仪凤元年(676)三十九岁剃发受戒,中间相隔只有两年,那能长五岁呢?此八误也。
契嵩拘守十六年隐遁的碑文,故说慧能二十四岁传衣,三十九岁开法,中间隐遁十六年,但弘忍死于咸亨五年,若慧能24岁传衣,则碑文不应说弘忍“临终”
传法了。
若依王维碑文,则慧能开法已在五十二三岁,开法二十三四年而死(适按:刘碑说他“三十出家,四十七年而殁!”
),则《别传》说他说法三十六年,《坛经》改本说他说法三十七年,又都是虚造的了。
总之,《别传》的作者是一个无学问的陋僧,他闭门虚造曹溪大师的故事,装上许多年月,俨然像一部有根据的传记了。
可惜他没有最浅近的算学知识,下笔便错,处处露出作伪的痕迹。
不幸契嵩上了他的当,把此传认作“曹溪古本”
,采取了不少材料到《坛经》里去,遂使此书欺骗世人至九百年之久!
幸而一千多年前最澄大师留下这一本,保存至今,使我们可以考证契嵩改本的根据。
我们对于那位渡海求法的日本大师,不能不表示很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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